Page 599 - 中國大陸保險法規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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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經營效率、財務狀況、風險控制、管理能力產生的影響,
                                      以及對保險機構未來三年業務發展和盈利能力產生的影響等。

                               (二)審批材料除預審材料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在保險機構基本情
                                      況中說明,保險機構與擬投銀行的關聯關係,最近三年的償付

                                      能力狀況,銀行股權的估值方法、定價依據;投資股權的報價
                                      區間、時間進度、後續處置、補救措施、資訊披露和相關利益
                                      保障等。

                                 擬投銀行基本情況還應當說明,擬投銀行股本結構、組織架構、董

                                 事職責、專業委員會職能、投資運作機制和管理團隊素質;預期貸
                                 款情況、最近三年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情況、不良資產期限結構、銀
                                 行不良資產處置方案和風險補償機制等。

                                 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還應當說明投資銀行股權後,保險機構與銀行

                                 的經營方向、資源整合和綜合能力狀況;未來三年的發展計畫、保
                                 險機構派出人員情況和銀行管理層安排等。投資協定還應當約定投

                                 資銀行股權的退出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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