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3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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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銀行法 173
和 改 變一批行政審批 專 案管理方式的決定》 ( 國發 [2003]5 號 ) ,中國人民銀
行已 取 消 商業銀行 票 據 承兌 類中間業務審批、商業銀行開出信用證類中間
業務審批、商業銀行 擔保類中間業務 ( 包括 備用信用證業務 ) 審批、商業銀
行貸款 承 諾 類中間業務審批、商業銀行代理政策性銀行、外國政 府 和國 際
金融機構代款業務類中間業務 備 案、商業銀行代理 資 金 清算 類中間業務 備
案、商業銀行代理其 他銀行銀行 卡的收單 業務 ( 包括代理外 卡業務 ) 類中間
業務 備案。
一、結算與結算法
結 算 是指由於商 品交易 、 勞 務供應、 資 金調 撥 及其 他 行為而發生的貨
幣 收付 行為。在法律 意 義上,這種貨幣 收付 行為實 際 是當 事 人各方債 權 債
務的 清算 和了結。 因 此,結 算又 稱 清算 。按 照 不同的標 準 ,結 算 可以分為
不同的類別 :
1. 依結算採 用的形式不同,結 算可分為現金結 算和非現金結 算。
2. 依結算使 用的工具不同,分為 票據結 算和非 票據結 算。
3. 4. 依結算活動運行的 階段不同,分為銀行結 算分為國內結 算和銀行 際結算。本部分 講
。
清算
算和國
依結算發生的區域不同,結
的是國內結
算。
結 算 法是調整 資 金結 算 活動中,結 算 雙 方與銀行之間的 權利 義務關係
的法律規範。就其內容而言,主要規定結 算 的性質、 任 務、原則、體制、
結 算帳戶 、結 算 方式、結 算 規則、 違 反 結 算 法的法律責 任 等。目前,關於
結 算 的法律規範主要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 五 個行政規章,即《 境 內外匯 帳戶 管
和國
票 據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
月
[1997]416
理辦法》
發[1997]393 (銀發 號)(1997 年 號) (1997 19 日發布 年 10 )、《國內信用證結 7 日發布 )、《 支付 算辦 結算辦 (1997 法》 (銀
年
法》
月
9
7 月 22 日發布 )、《銀行 卡業務管理 辦法》 (銀發 [1999]17 號) (1999 年 1 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