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中國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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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銀行法 111
先 印 製 好 的,存款人 只 能 選擇 填寫 , 且 存款 合 同中有 許 多 默 示 條
款。
(4) 實踐性。存款 合同為實 踐性合同,即存款人 只有將貨幣 資金實 際交
付給存款機構 後存款合同才能成立。
(三)存款法與存款業務基本規則
存款法是調整存款關係的法律規範,其主要內容包括 合 同、存款業務規則及存款保 : 規定存款的性 憲
險 等。中國《
質、種類、存款機構、存款
法》、《民法通則》、《商業銀行法》、《
中 均 規定有存款及其保護的內容。中國人民銀行制定有關存款的行政規 儲 蓄 管理 條例 》等法律、法規
章、最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存 單糾紛的司法解釋都是存款法的組成部分。
各國銀行法 均 有規定存款業務的基本規則。中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和《商業銀行法》及有關行政法規亦有 針 對存款業務為規範,其基本原則
是穩 健、安全經營,以保護存款人 利益 。主要有以 下內容 :
存款業務經營特許制
1.
依《商業銀行法》第 得 從事 吸 收公眾 條第 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 :「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 任何單 位不 准,任
項規定
2
11
位和個人不
何單
得 在 名
說 明 中國對存款業務經營實行
稱中
是經中國銀監會審核批
即 必須 使 用 『 銀行 』 字樣 。 」 此規定 准 ,具有存款業務經營範圍的金融機構方 許 可制, 得
從事 存款業務。
用而 預先擬 定, 並在訂 立合同時 未與對 方協商的條款。關於訂 立格式條 款合同之規定,參
條第
供格式條
方應當遵循
款的一
1
項:「採
閱同
責任
的條款,
合理的
當事人之 間的權利和 用格式條 ,並採取 款訂 立合同的,提 方式 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 公平 原則確 定
義務
按 照 對 方 的要 求 ,對 該條 款 予 以 說明 。 」 於 台灣 , 將 此 種 附 合 式 合同 稱 為 「 定 型化契
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