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中國金融法
P. 121

第  2  章 銀行法       111



                                   先 印 製 好  的,存款人      只  能 選擇  填寫  ,  且 存款  合  同中有   許 多  默 示 條
                                   款。
                               (4)   實踐性。存款     合同為實    踐性合同,即存款人           只有將貨幣      資金實   際交
                                   付給存款機構       後存款合同才能成立。



                           (三)存款法與存款業務基本規則

                               存款法是調整存款關係的法律規範,其主要內容包括  合 同、存款業務規則及存款保            : 規定存款的性     憲

                                                                                  險 等。中國《
                           質、種類、存款機構、存款
                           法》、《民法通則》、《商業銀行法》、《
                           中 均  規定有存款及其保護的內容。中國人民銀行制定有關存款的行政規        儲 蓄 管理   條例  》等法律、法規
                           章、最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存            單糾紛的司法解釋都是存款法的組成部分。

                               各國銀行法      均 有規定存款業務的基本規則。中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和《商業銀行法》及有關行政法規亦有                    針 對存款業務為規範,其基本原則
                           是穩  健、安全經營,以保護存款人               利益  。主要有以      下內容    :


                               存款業務經營特許制
                             1.
                               依《商業銀行法》第  得 從事   吸 收公眾     條第 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  :「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  任何單  位不  准,任
                                                             項規定
                                                           2
                                                   11
                               位和個人不
                           何單
                                                                                           得 在 名
                                                            說 明 中國對存款業務經營實行
                           稱中
                                 是經中國銀監會審核批
                           即 必須  使 用 『 銀行  』 字樣  。 」 此規定 准 ,具有存款業務經營範圍的金融機構方             許 可制,  得
                           從事  存款業務。





                            用而  預先擬  定,  並在訂  立合同時   未與對  方協商的條款。關於訂        立格式條   款合同之規定,參
                                條第
                                                                 供格式條
                                                                              方應當遵循
                                                                        款的一
                                    1
                                      項:「採
                            閱同
                                                                                       責任
                                                                                          的條款,
                                                       合理的
                            當事人之   間的權利和    用格式條 ,並採取  款訂  立合同的,提  方式  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   公平  原則確  定
                                            義務
                            按 照 對  方 的要  求 ,對  該條  款 予  以 說明  。 」 於  台灣  , 將 此  種 附 合  式 合同  稱 為  「 定 型化契
                            約」  。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