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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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  配合國家發展政策強化監理法制






                               在 強化   監理法    制  與環境   建 設方面,銀監會於           2008  年  全 面  推 進 依  法行
                           政,根據國      家宏  觀  調控  政策的要求,參         照  各行業的發展       變化  ,以及銀行業
                           經營實   況 , 制 訂相關規      章 與規  範 性文   件 ,並   完 成 下 列主要工作      :




                           一、加強監理立法工作

                           (一)推動「三個辦法和一個指引」


                               首先,    推 動「   存款  保險   」和「    銀行業金融機構        破  產 」 這兩   個重  要的立

                           法 基  礎  工作  ;  擬定相關    配  套 措施,    將  金融法   律體   系中  缺乏   的 存款   保險   制
                           度、  破  產 制 度從  論  證  階段  推  進 到 實  質 起 草  階段  。  接著  ,  修 改《  流動  資金  貸
                           款 管理  辦  法》、《     固  定資產   貸款  管理   辦 法》、《     個 人  貸款  管理   辦 法》以及

                           《 項目  融資業務     指  引  》,銀監會     將  上 述四個    法規簡   稱  為  「 三  個  辦 法  和 一 個

                           指 引 」 。        2007  年  啟  動「  三  個  辦  法  和  一  個  指  引  」  的  起  草  工作,並在
                               銀監會從

                                       完
                                    訂
                                                                        風險管理
                                                                                          貸款
                                                      了商業銀行的
                                         成,大大提
                                                    升
                                  修
                           2008
                                年
                                                                                      。
                                                                       良 好 的 信 貸 文化
                           的模式由
                                                        對商業銀行
                                                      」
                                                                                               具體
                                                                   貸款
                                                   引
                                          和
                               「 三  粗 放 型 轉變  一 為 精 細 化 , 希望  藉 此 培育 信  貸 風險管理的實務,  水準  ,  把 做  出  管理
                                        法
                                               個
                                    個
                                                 指
                                      辦
                           的監理要求      和  規定。主要特點是         強化   貸款  的  全流  程管理、     強化   貸款  用  途 管
                           理、加   強  合 同  或 協 議  的有  效  管理、加    強 貸  後管理、    依  法監管    貸款  用  途 ,並
                           把 貸款  管理的法     律責   任進一步明確        化 。 此  對 防 止信  貸  資金  被  違  規 挪  用 ,保
                           障 實 體  經 濟 專  案 需要資金的有       效 供  給 及加大金融      支持   經  濟 增  長  的 力  度,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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