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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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商業銀行資本     充  足  率不  低 於  8 % ; 非  銀行金融機構資本總          額 不  低 於
                                  加 權 風險資產總       額 的  10  % ;

                               5.   內 部控制制   度 健 全 ;
                               6.   註冊  地金融機構監     督 管理   制 度 完 善 ;

                               7.   所在國   ( 地 區 )   經 濟狀況良  好 ;
                               8.   中國銀行業監     督 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           他 審慎   性條  件 。

                               銀監員會根據金融業風險              狀況和    監管需要,可以         調整  境外金融機構投

                           資入  股 中資金融機構的資          格條  件 。



                           四、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中國大陸的《外資銀行管理               條例   實施  細  則 》由銀監會根據《銀行業監
                           督 管理法》、《商業銀行法》               和  《外資銀行管理        條例   》 制 訂。   全文共     134

                           條 ,分為總     則  、設立與登     記  、業務    範圍  、任   職 資  格 管理、監    督  管理、    終 止
                           與 清算  ,以及    附則  等 七 章 。

                               本 細 則 自  2006  年  12  月  11  日 起 施行。自施行之     日 起 ,中國銀監會         2004

                                                                 條例
                                                                      實施
                                  26
                                    日 公 布 的《外資金融機構管理
                                                                          細 則 》同時
                           年
                               月
                                                                                     廢 止 。
                             7
                           五、境內外資銀行外債管理辦法
                               中國大陸為加        強 外  債 的  全 口 徑  管理,有    效 調控  外  債 總 量  ,特別針對境
                           內的外資銀行,進行外            債  管理,並由國       家  發展  和  改革委員會       (  簡 稱「  發改
                           委 」  )  、中國人  民  銀行,以及銀監會          共  同  制 訂《境內外資銀行外           債 管理   辦

                           法》,於     2004  年  5  月  27  日 頒 布 ,自  頒 布日  起  30  日 後施行。
                               大陸的《境內外資銀行外              債  管理  辦 法》   共 有  16  條  , 它 的法  源  基 礎 為

                           《外  匯 管理   條例  》、《外資金融機構管理             條例   》 (2006  年 被 《外資銀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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