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中國大陸銀行業監理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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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資訊中心
負責 銀監會資 訊 科 技 工作、資 訊 化歸 口 管理 和 銀行業金融機構資
訊 科 技 風險監理, 負責 銀監會資 訊 化 工作的對外 交 流 與 合 作。
24. 培訓中心
根據銀監會的任務 和 職 能要求,會同人 事部 擬定銀監會系 統 幹 部
培 訓的 制 度、中 長 期 培 訓規 劃 、年度 培 訓計畫,並 負責 組織實施。
25.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 銀監會機關行政管理 和 後 勤 服 務保 障 工作。
(二)銀監會的派出機構
銀監會對 派 出機構實行 垂 直 領 導,總 共 分為 四級如下 :
中國銀監會在中國大陸 31 個 省 ( 自 治 區 ) 、 直 轄 市 ,以及 5 個 計 劃 單 列
市共 設有 36 個第二級 機構,這些機構 統稱「 中國銀行業監 督 管理委員會 某
地監管局 」 ,簡 稱 為 「 某 地銀監局 」 。 例如 ,中國銀行業監 督 管理委員會
甘肅 監管局,簡 稱「 甘肅 銀監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