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銀行委外業務之監理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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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銀行作業與服務委外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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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期貨 投資、保險等商品。銀行可 選擇 以直接或間接經 紀 的方 式販售
這些商品,或 讓 客戶 藉 由銀行 網站連結 至投信 ( 顧 ) 公司或保險公司等
外部供應者系統的 網站 , 購買 這些商品。
銀行為 了拓展 本身金融商品及服務的多 元化 及提 高競爭 力,而提供
非屬
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有
瑕疵
,而於商品
銀行本身的商品或服務,若發 銀行本身的商品及服務, 藉 由營業 櫃 台或 網路 銷 售 的方 式推廣非屬
生
說明書 或 網站 上皆 未說明 或 顯示真正 的商品及服務提供者,將 容易誤導
客戶以為是銀行本身 推 出的商品及服務,進而對銀行 產生 信 譽 風險的影
響。
招牌
權利或
於 他 3. 人 ( 授權 使 用銀行的 ) 的商品與服務,銀行出 。此乃銀行 未擁 有商品 借 本身的 創始 名稱 或經營 未掌握屬 招牌
外部供應者
供外部供應者 販售 商品與服務。銀行的作業與服務 假 如授權 第三 者以銀
行的 招牌 經營業務,將 很 有可能 產生問題 。此種 關係 有多種 形式 , 從完
全單 純 的 借牌合 約,銀行 僅收取租借招牌 或 名義 的 手續 費,或銀行於外
部供應者
銀行 販售 商品與服務過程有 議 所可能 產生 較 多 參 與的 合 約方 式 皆是。
的風險,將因銀行與外部供應者間的
簽訂
授權協
協 議條件 及所提供的商品與服務種類而有所不同。 然 而,銀行必須 審 慎
管理這些 受託 的外部供應者並 瞭解市場 、客源 基礎 、及商品與服務提供
內 容 ,並在 訂 定契約 前充 分認 識 所有應予 注意 的風險。因為對外部供應
者作這
的授權,
法 令遵循 樣 等風險中。 通 常 會有可能 使 銀行 捲 入 重 大的信 譽 、 策略 、 交易 、
美國 通貨監 理 署 也特 別 指出,在美國當地 屬 全國性的銀行應該特 別
留 意 外部供應者可能會 覬覦 銀行的經營 版圖 ,特 別 是在聯 邦 或地方法 律
的 規 定上 允 許外部供應者可以經營銀行的 某 些作業與服務時。在 某 些 情
況下
了規避
甚至為 ,美國的外部供應者 美國聯 邦 法 把 全國性銀行當成其行銷商品與服務的 制, 把 銀行當成 名義 上的行銷者。此 通路 ,
的
限
律
外, 某 些外部供應者對商品的行銷行為,也可能會 被視 為 屬 掠奪 、 濫
用、或不公 平 的 欺騙 消費者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