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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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規避 價格風險及信用風險。
2. TRS
僅需支付利率加碼即可
接受方(風險承擔者) 投 資標的債務之利息所得及資本利得, 投 資槓
桿 倍數高 。
不需要實際買入該債務 作 為資產, 故 不 會 出現在資產 負 債 表 上,亦可
購
可
節省管理 投 資 公開 成本及時 市場不易 間 。 得之標的。
簡言之, TRS 的接受方 最 關鍵 優勢 是 擁 有槓桿 效果 ,僅需付出 很小 的金
額,就可能 獲 得 很高 的資本利得;而支付方若無法或不 願意 出 售 該標的資產,可
經由 TRS 規避 標的資產的信用及利率風險,或者支付方認為該標的資產 短 期的
價差或是信用風險 會擴 大,但過一 段 時 間 後可能 恢復 ,支付方亦可 考慮 在此期 間
內使用 TRS 交易,契約內 容 可量 身 訂 作頗 具彈性,而 且 不需要出 售 資產,不但
能 避 險,也可 藉 由 TRS 交易來 鎖 定報酬。
(二) TRS 交易的風險
1. 投 資風險( Investment Risk )
TRS TRS 支付方 既 是拋出標的債務所有的風險,就 沒 有標的債務的 投 資風險,
接受方承擔。
而由
2. 交易 對手 風險( Counterparty Risk )
既然 TRS 交換交易的雙方 均 有義務,所 以 買、賣雙方 均 有交易 對手 違約的
風險 存 在,若期末有資本利得,需 考慮 支付方可能 會 違約;若期末有資本利損,
則是接受方有違約可能。
一 般 而言, TRS 接受方多為大型的 對沖 基金,常利用槓桿 操作手 法,在不
同的 TRS 交易中包含同 樣 的標的債務, 以提高 報酬,但也 面臨極高 的 集 中風險
( Concentration Risk ),一 旦 該標的債務違約, 對沖 基金可能 破 產,因此在市場
實務中, TRS 支付方 面臨 的交易 對手 風險較大, 故須 要 求 擔保品,或 縮短 交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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