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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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規避  價格風險及信用風險。

            2. TRS

                      僅需支付利率加碼即可
                    接受方(風險承擔者)               投  資標的債務之利息所得及資本利得,                      投  資槓
                      桿  倍數高   。
                      不需要實際買入該債務             作  為資產,     故  不  會  出現在資產     負  債  表  上,亦可



                                          購
                      可
                      節省管理 投  資  公開 成本及時 市場不易  間  。    得之標的。
                 簡言之,      TRS  的接受方      最  關鍵  優勢   是  擁  有槓桿   效果   ,僅需付出       很小   的金
            額,就可能       獲  得  很高  的資本利得;而支付方若無法或不                   願意  出  售  該標的資產,可

            經由    TRS  規避   標的資產的信用及利率風險,或者支付方認為該標的資產                                 短  期的
            價差或是信用風險           會擴  大,但過一       段  時  間  後可能  恢復  ,支付方亦可        考慮   在此期    間
            內使用     TRS   交易,契約內        容  可量  身  訂  作頗  具彈性,而     且  不需要出     售  資產,不但

            能  避  險,也可    藉  由  TRS  交易來   鎖  定報酬。

            (二)    TRS  交易的風險


            1.   投  資風險(   Investment Risk  )

                 TRS TRS  支付方  既  是拋出標的債務所有的風險,就                 沒  有標的債務的       投  資風險,


                      接受方承擔。
            而由
            2.   交易  對手  風險(   Counterparty Risk  )
                 既然    TRS  交換交易的雙方         均  有義務,所      以  買、賣雙方      均  有交易   對手   違約的

            風險   存  在,若期末有資本利得,需               考慮  支付方可能       會  違約;若期末有資本利損,
            則是接受方有違約可能。
                 一  般  而言,   TRS  接受方多為大型的           對沖   基金,常利用槓桿          操作手    法,在不

            同的    TRS  交易中包含同        樣  的標的債務,        以提高   報酬,但也       面臨極高     的  集  中風險
            (  Concentration Risk  ),一  旦  該標的債務違約,          對沖  基金可能     破  產,因此在市場

            實務中,      TRS  支付方    面臨   的交易    對手   風險較大,      故須   要  求  擔保品,或      縮短  交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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