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1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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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貸款
我國自民國 73 年起由於各銀行資金充裕,且財政部亦鼓勵銀行
辦理消費者貸款,因此各銀行無不競 相爭取,甚至蔚為目前貸款的主
流。現在,消費者貸款已佔銀行總貸款額的很大比重,且對銀行的收
益產生重大的 貢獻 。
第一節
消費者貸款的興起
過 去 銀行貸款 傳 統 上 係 以因應商業用途為主。這 種 傳 統 以 英 國銀
行業為 濫 觴 , 當 時大部分的銀行都 是 真 正 的商業銀行 (Commercial
bank) ,都不 願 辦理 消 費貸款,其主要原因 係 認 為 消 費者的信用 風險
較為 惡 劣 。
在美國,有些銀行在 1920 年代 即 開始將 慣 常的貸款 (Regular
lending) 授與 消 費者, 但 在 1930 年代 早 期則 改採特 例方式辦理,或
甚至 取 消消 費者貸款。 然 而, 1930 年代 晚 期,由於銀行貸款需求 減
少 ,銀行收益低 落 ,乃 迫使 商業銀行重新 評 量 消 費者貸款的 價值 。
在該期間,商業銀行倡議 委 託 全 國經濟研 究 局 (The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種
爾
銀行在開始階段,可 試 辦 消 費者貸款。 研 究 消 費者分期貸款,其 後,商業銀行發現此 報 告 指 出商業 貸款
的 損 失 比 早 前 預 期者 輕 微 ,且有可 觀 的利 潤 ,故在 戰 後期間,商業銀
第 24 章 消費者貸款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