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5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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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若事 先發 佈 查核通 知 則違 背 銀行查核上最重要的一 項因 素 -驚
奇 因 素 (Surprise element) 。
然銀行的查核人員 適 宜 擔任查核工作,但必 須 加 強 他們的 獨 立
雖
性 。銀行查核員在行政上 雖 必 須受到 某些主管的管 轄 ,但查核報 告 是
直 接 呈給 監 察 人, 故 可以 批 評銀行的管理政策、實務、 程序 或制度,
而不必考慮可能會 因 此 危 及他在銀行的事業。若 監 察 人 隨 時 指 派 查核
員 代 表 他們 突 然 檢 查銀行,也可 達到 銀行 檢 查上的 驚奇 效果。
銀 行主管 官署檢 查
很多銀行及其 監 察 人都 假 定政府主管官 署 所 做 的 檢 查, 就 是銀行
的審 計 , 且 假 定此種 檢 查即 解 除銀行 監 察 人與銀行的查核責任, 這 是
一種 錯 誤 的 假 定。主管官 署 檢 查的 目 的在於 決 定銀行是 否 有 償債 能
力 , 遵守適 用法 規 及 使 用 健 全的管理政策。在比較外部查核與主管官
署 檢 查時, 美 國 聯 邦 存款保 險公司 前任董事長 蘭德 (KA Randall) 先
生曾 謂 : 「 主管官 署 的 檢 查的 確 也 使 用某些查核 技術 ,但 這 不是一種
查核 」 (An examination does utilize some audit techniques, but it is not
an audit) 。
主管官 署 的 檢 查乃是政府的行政權 力 ,其 檢 查 程序 視 銀行的管理
品質 與 檢 查時機而定。 另因 為其 檢 查人 手 有時不 足 ,常不能在某一 特
定 期間 內 完 成銀行的所有 檢 查工作。由於銀行有 義 務 向 利 害 關係人提
供 正 確 可 靠 的財務資 料 , 故 主管官 署 應為 良 好的 檢 查,以保 障 存款者
及銀行 股 東 。
(
糾
秘密
參考之用。
告
種
局
行當 再者,主管官 監 察 人 署 所 發 佈 的 檢 查報 畢竟 告 這 包括 檢 查報 正與建議 不是一種 ) 乃是給銀 公開 的
與其
紀錄 , 因 此不必提 供 給 股 東 、存款人、 投 資人或 投 資分 析 專 家 參考。
第 14 章 授信事後查核作業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