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銀行授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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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拒案件之處理
銀行授信案件均經過接洽、分析,除非風險很大,授信條件無法
談成,否則不應輕易婉拒。婉拒案件也應集合眾人智慧,經過授信審
議會決議,才予以婉拒。
第一節
銀行對婉拒的案件的特殊處理
通報全國各營業單位
為 避 免 全國其他營業單位再 去 承 接婉拒 的案件,總行授審單位應
將 授信審議會 決 議 婉拒 的案件,通 知 各營業單位。
總行授審單位應將婉拒的案件,列冊備查
在總行 首 長 因 應 民 意 代 表 與 黨 政要人關 切 婉拒 案件時,可以立即
提 供 案 卷 , 列 冊 備 查。
承做原先婉拒案件且發生逾放,應加重處罰
婉拒
後承做原先
則
放 款, 若營業單位 營業單位要 申覆 受 更 嚴 重的 處 分。 的案件, 又 在 半 年內即 發 生逾 期
第 13 章 婉拒案件之處理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