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台灣.金融.大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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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金融創 新 的 動 能來自 哪 裡 ?對於 市 場 及 產 業的 影響 如 何 ?
答: 有 些金融中心, 像 倫敦 、 紐 約 , 它 的 市 場 不是所在的國家 或 城
市 ,而是已經 擴 張到 整 個世界。以台灣的情 況 , 尤 其 在 最 近 十 五 、 六
年來,金融創 新 是個 持 續 性的工作。 早 期 即 使 有 個創 新 的 商 品 ,也 賣
不 掉 ,因為沒 有人 要。當 客 戶 沒 有 需 求 的時候, 領 先 客 戶 的 下場 ,就
好 像 人 家 講 : 「先知通常是 很 寂寞 的。」 但 是,當 社會財富 累 積 以
後, 客 戶 開 始 有 多樣 化 的 需 求 ,這個時候開 始做 創 新 ,當然 比較 好。
以台灣來 講 , 民 國 七 十 五 年到 現 在, 差 不多二十年間,是金融創
新 比較 活 絡 的時候。過去法 律 拘 束 住 所 有 的創 新 ,不 管 是銀行法、 保
險 法、 證 券 交易法 都 是如此。法 律 修 改 以後,就不一樣了。 但 是, 剛
剛 開 始 解放 ,所 謂 de-regulation 的時候,金融界也不 習 慣 。銀行法在
國
年
、
十
七
銀行法
的時候,修
正
民 零 七 條 八 有 剛 個 條 文,容許金融 改 機 構可以創 第 三 新 。 十一、 七 十 八 和 一
修
四
,
一
百
部
「
個銀行總經
有
講
有
了?
不是說
上
報
什麼東西
也這樣
在可以創
啊
現
新
我們
的? ! 當時 我 在 財政 有 的業務 服務, 新 都 有 了 嗎 ?」 理打 。可是 電話 給 我 ,問 : 可以 老 弟
該
不是
我 舉 個 很 簡單 的 例 子給 他 聽 。 現 在看 起 來好 像 不 足 為奇,當時他
覺 得 很有 意 思 。以前銀行 定期 存 款 只 有 四種 , 三 個 月 、 六 個 月 、 九 個
月還有 一年,當然也 有 兩年到 三 年 期 的, 原 則 上 就是 固 定 的。 我 就告
訴 他說 : 「 第 一 點 , 現 在因為電腦 化 進步 , 很方 便 。 第 二 點 ,法 律 也
開 放 了,中央銀行也不 會 規 定 三 個 月利 率 是多 少 , 六 個 月利 率 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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