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解讀中國基金教戰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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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銀行壟斷下的基金銷售通路結構



                                的銀行在發行新基金產品上也做了限制,有的一個月只發 2 只

                                基金產品。
                                    目前基金公司積極爭取前幾大銀行代銷基金,開出很高的

                                代銷費用,根據相關規定,基金管理人與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在
                                基金銷售協議中約定依據銷售機構銷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

                                比例的客戶維護費,用以向基金銷售機構支付客戶服務及銷售
                                活動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客戶維護費即尾隨佣金,是基金公司

                                付給銀行、券商等通路的維護及激勵費用。2012 年基金公司
                                共支付銷售機構客戶維護費用 43.78 億元,雖較 2011 年的
                                47.41 億元減少 3.62 億元,但由於同期管理費大幅下滑近

                                10%,客戶維護費所占比重仍持續上升,由 16.43%上升至
                                16.83%。大型基金公司客戶維護費比重一般低於行業平均水

                                準。如華夏、嘉實、易方達、南方、廣發、博時等前幾大基金
                                公司,2012 年客戶維護費占比均在 16%以下。而部分中小型

                                基金公司向銷售管道支付的客戶維護費持續居高不下,如浙
                                商、紐銀梅隆、大摩華鑫、富安達等,2011 年及 2012 年客戶

                                維護費占比均在 30%以上。以上的資料還沒計入變相獎勵的
                                話,新基金發行,客戶維護費可以談到 20%至 30%;但算上變
                                相獎勵的話,低者也差不多有 40%至 50%。

                                    對基金公司而言,發行一只公募基金產品成本非常高,基

                                金公司需要支付給銀行的不僅有客戶維護費,還有通過培訓、
                                口頭協議等形式的變相激勵費用;而這兩筆費用加起來,發行
                                一只基金的成本,可達到基金當年管理費的 40%至 80%,以各

                                基金公司實力與議價能力而定。2010 年 3 月 15 日實施的《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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