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P. 230
224
12 月 31 日 權益投資 60,000
投資收益 60,000
12 月 31 日 現金 24,000
權益投資 24,000
紅華公司認列投資收益與股利後,其權益投資與投資收益科
目餘額如下:
權益投資 投資收益
1/1 240,000 12/31 24,000 12/31 60,000
12/31 60,000
12/31 餘額 276,000
當年度權益投資科目淨增加$36,000。如前所述,權益投資科
目之增 加 係因為 認 列綠業 公 司淨利 中 紅華公 司 享有之 部分
$60,000,而權益投資科目之減少係因為紅華公司自綠業公司取得
$24,000 之現金股利。此外,紅華公司應於損益表中報導投資收
益$60,000。
需注意投資公司依成本法或權益法認列收入的金額並不相
同,假設紅華公司係採用成本法,則僅需認列$24,000 股利收
入。
(三)持股大於 50%
當公司擁有某一公司普通股的股權大於 50%,則稱為母公司
(Parent Company),而被母公司所持有股權者稱為子公司或從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