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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F) 於 2020 年 11 月發表之報告指出,2020 年上半年全球群眾募
資交 易量增加 ,但是股 權群眾募 資成長速 度低於其 他類別股 權群 眾
募資 。此外, 該報告也 指出,儘 管全球群 眾募資平 台調整了 產品 和
服務,將近 1/3 的受訪企業降低費用或佣金。
世界主要國家群眾募資現況,分別介紹如下:
(一)美國
群眾募資最早起源於美國,早期以捐贈型與回饋型群眾募 資 為
主,第一個群眾募資成功的案例,為 2003 年由募資平台 ArtistShare
幫歌手 Maria Schneider 爵士專輯「 Concert in a Garden」募資案。
根據 Statista 2020 年的統計與預估,美 國 2021 年的替代性募資
總交易額預估達 $14.21 億美元,預 估至 2025 年將成長至$18.16 億美
元,年化成長率為 6.30%。其 中,美 國 2021 年回饋型群眾募資總交
易額預估達$5.04 億美元,平均每筆募資金額為 $7,746 美元。至 於美
國 2021 年的股權型群眾募資總交易額預估達 $9.18 億美元,平均每
筆募資金額為$87,346 美元。
2012 年,美 國通 過《 促進 創業 企業 融資 法案 》 (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 JOBS) 減少 了中小企 業在籌資 時面對的程
序、法規限制,同時也使群眾募資合法化。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 2017 年研究指出, JOBS 法案通 過
後, 美國新創 公司可採 用合適之 網路群眾 募資方案 ,而無須 受證 券
法上有關證券發行必須經過註冊 (Registration) 限制。JOBS 法案創
造三種群眾募資方式:
1. Title II Crowdfunding:不 限募資金額與出資者人數,但僅能僅對
合格投資人 (Accredited Investors) 募資。
2. Title III Crowdfunding:較偏向真正的股權群眾募資。一年募資
金額最高可達一百萬美金,包含可對非合格投資人
(Non-accredited Investors) 募資。
3. Title IV Crowdfunding:修正舊的 Regulation A,通常被稱為 A+
法案 (Regulation A+)。每年募資金額上限五千萬美金,不 限投 資
人資格,但須向證監會註冊,且五個月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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