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5 - 金融科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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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機 構開始採 取發行「 虛擬卡片 」的方式 以發行電 子信用卡 。所 謂

                        的「虛擬卡片」,就是客戶以原有之信用卡向發卡機構申請,獲得一
                        組新 的虛擬卡 片卡號, 存在於客 戶的手機 或是雲端 的安全元 件中 ,

                        由於虛擬卡片的資料,在傳輸過程中需要透過「代碼 化
                        (Tokenization)」的傳遞才能 獲得驗證 ,即便代 碼化資料 遭到破 解,
                        也僅能獲得虛擬卡片卡號而非實體卡片卡號,確 保了交易的安全性。



                        (四)過去由銀行執行的電子資金轉帳,小額轉帳流向電
                                子支付機構執行。


                             過去支付機構的服務型態,多半著眼於保障網上交易執行 的 第

                        三方支付型態,例如早期的 PayPal 及阿里巴巴。之 後,隨著手機及
                        平板 電腦等手 持式行動 裝置的普 及,逐漸 突破操作 地點的限 制性 ,

                        再加 上裝置內 各種密碼 的輸入便 利與各種 生物辨識 裝置  (如指 紋 辨
                        識 )  的普及,支付機構逐漸轉向以儲值或是連結金融機構帳戶等 方

                        式, 從事消費 付款或是 資金移轉 等服務, 而逐漸轉 型成為當 前的 電
                        子支付機構。

                             由於電子支付具有簡單易用、轉帳支付免手續費等優勢, 甚 至
                        用於 消費還能 獲得點數 累積或是 現金回饋 ,因此, 在小額轉 帳或 支

                        付方 面,電子 支付逐漸 取代了過 去熟悉的 銀行轉帳 ,而電子 支付 機
                        構的 規模逐漸 龐大,其 所保管的 資金與用 途以及帳 戶所有人 的身 分

                        認證 ,也必須 受到金融 主管機關 的高度監 理,以防 止電子支 付機 構
                        的資 金周轉困 難或是產 生洗錢/ 資恐等問 題。鑑此 ,由金管 會提 出

                        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已於 2020 年 12 月 25 日經立
                        法院三讀通過,條例施行後未來不同電子支付平台,將能相互轉帳,

                        並可 進行外幣 買賣等多 項新業務 ,更加強 化了無接 觸金融服 務所 能
                        服務 客戶之範 疇。因此 ,銀行業 更必須深 思未來在 客戶逐漸 需要 無

                        接觸服務模式時,銀行如何能透過新的數位轉型模式,運用 5G、物
                        聯網 以及人工 智慧,藉 由各種數 位裝置來 提供新一 代無接觸 式的 數

                        位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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