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NO.113銀行家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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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遵應化被動為主動,超越合規的格局,幫助銀行提升對於法遵風險的覺察力。(圖/達志影像)

                  他以 FinCEN的實質受益人規 範 為 例,                      的觀點,了解如何提升遵法資源投入的效益、
              FinCEN規定法人(Legal Entity)只要開立新的帳                  掌握必要的監控點,而這一切將有賴於銀行將

              戶或是帳戶金額有異動就必須重新驗證實質受益                            業務風險化為一套可以被傳達、操作與隨著時
              人,然而就實務而言,在特定情況下,就算帳戶                            空環境而不斷調整的論述體系,當風險變得可
              金額有異動,實質受益人改變的可能性也不大,                            以被溝通,從而對資源配置的策略帶來影響力
              例如有些銀行為方便管理,會將客戶的不同帳戶                            時,法遵才能在每一個業務與流程的場景中扎
              全部歸到同一個帳號項下,此時就算客戶取消其                            根。
              中一個帳戶,導致總帳戶金額異動,理論上應無                                 追尋商機、承擔與控管風險是金融業發
              須再重新驗證實質受益人,比起因新增或取消                             展的基本要件,機會和風險既是金融業務一體

              帳戶而產生的異動,更需要留意的是帳戶淨額                             的兩面,誠如 Mr.  Pandit所言,反洗錢風險控
              因客戶向銀行借款的增加而改變的情況,然而                             管不應獨立於業務決策而存在,不論是風險胃
              FinCEN並未明訂究竟哪些情況下,帳戶異動可                          納量的決定,或是風險相關監控措施應如何設
              不須重新驗證實質受益人,在哪些情況下,則                             計,才能一方面將風險控制在合理範圍,又不
              必須重新驗證。                                          至於限縮了業務發展的空間,都需要有明確的
                  Mr.  Pandit表示,為減輕疑慮、同時合理                     業務策略目標做為判斷引據,因此,落實反洗
              地減輕法遵成本,梅隆銀行特別針對造成實質                             錢風險控管不只要有三道防線的橫向連結與協
              受益人改變的主要風險源以及實質受益人必須                             作,也需要有董總高層由上而下,從總體戰略
              重新驗證的具體情況做了非常清楚的定義,以                             的宏觀角度,為銀行業務發展、風險胃納目標

              便為內外部利害關係人(包括:客戶、主管機                             與資源配置策略描繪清楚的輪廓。展望未來,
              關等)提供一致性的參考架構與協調溝通的準                             法遵應化被動為主動,超越合規的格局,不但要
              據。從紐約梅隆銀行的經驗來看,法遵若要發                             成為銀行防禦損失與維護商譽的盾牌,更要幫助
              揮風險控管的實質功能,得要學習跳脫「Check                          銀行提升對於法遵風險的覺察力,將風險轉化為
              List」的形式主義思維,真正從法理與業務風險                          有利的決策行動,進而創造更強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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