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上市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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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制度並不熟悉,證券主管機關欲求其快速上市,竟容許任由外國企

         業自行選擇先行登錄興櫃市場與否,委實令人不解。

         (二)兩岸政策鬆綁,臺商企業鮭魚回流

             開放初期,受限於兩岸特殊關係,與臺灣關係密切之大陸地區臺

         商企業反而較持觀望,故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先從東南亞及美國矽谷地

         區之臺商企業著手,引起當地臺商企業高度興趣及廣大迴響,為海外
         籌資不易之臺商企業開啟了回臺募資之捷徑。
             2008 年 7 月,政府大幅鬆綁兩岸政策,解除外國企業在臺募集資

         金不得運用於大陸地區等諸多限制,嗣後又陸續開放外國科技事業申

         請第一上市 ( 櫃 )、開放陸資持股超過 30% 之外國企業可專案申請來臺
         掛牌等,引領大陸地區臺商企業鮭魚返鄉,帶動 KY 股掛牌家數逐年
         上升。

             不過,第一家來臺上市之外國企業並非臺商企業,而是來自美國

         矽谷的 IML,2010 年 5 月在臺第一上市,同年 6 月,第一家第一上櫃
         之外國企業則是同樣來自美國矽谷的 Array 安瑞科技,除了得利於初
         期海外招商推廣至美國之成效,亦是臺灣發行市場之一大創舉,為臺

         灣資本市場走向國際樹立重要的里程碑。

         (三)外國股票簡稱標示註冊地


             外國股票簡稱歷經數度修改,2011 年以前,為了與在臺註冊之國
         內企業有所區分,在外國股票簡稱前二碼標示不同註冊地 ( 如 KY-);

         2012 年起,主管機關為了統一區別外國企業,將外國股票簡稱全部改

         以 F 開頭以茲識別,當時市場上統稱為 F 股;2016 年 6 月 27 日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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