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4 - 證券化法令彙編
P. 524

514   證券化法令彙編




                  ( 說明  ) :應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5  條規定:「不動產估價
                         師應  就  不同估價方法估價所          獲  得之價格    進行  綜合比    較  ,
                         就  其中金額    顯著差異     者重  新檢討   。並視不同價格所          蒐集
                         資料  可  信  度  及估價種   類目  的條件   差異   ,考量價格形成因
                         素之相近程      度  ,決定勘估標的價格,並            將  決定理由詳予
                         敘明。以     契約約   定租金    作  為不動產證     券  化  受  益證  券  信託
                         利  益分配基礎者,折現現金            流  量分析之收益價格應視           前
                         項情形 :     賦  予相對  較大  之權重。」
                、價
                        論
                    格結
              四
                  新  臺幣                                               元。
           伍、附件
                 土地  增 值稅計算明      細表

                 他項權利分     析設   定  表
                 勘  估  標的  出租租約
                 勘  估  標的  位  置 圖     份 (     張   )

                 勘  估  標的分  區 示意  圖    份  (     張  )
                 土地、   建物  所有權    狀影  本      份 (     張   )
                 土地、   建物  登記   (  簿 )謄  本      份  (     張  )

               
                                     張
                              份
                 地  籍圖 平面圖 謄  本      份  (     張   )
                  建物

                                        )
                                 (
                 土地使用分     區 證明   書     份  (     張  )
                 建  造  執 照  影  本     份  (     張   )
                 近  五  年 所有權  異  動資料       份  (     張  )
                 勘  估  標的及比  較  標的照   片      頁
                 不動產   估  價  師 證明  文件
                  ( 說明  )  :以上  附 件資料不限上述項       目  ,請視實際需要詳加填載。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