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證券化法令彙編
P. 36
26 證券化法令彙編
國 內 特別股。 府 債券、 外 國公司債、 外 國證券化債券及 外 國保本 型
外
政
國
連 動債券。
前 述 之國 內 公司債、國 內 金融債券及 之 外 國公司債不得包
含 股權 連 結 者 ( 例如轉換權、 附認 股權 ) 。
二、第一 點 債權 所 需之一定條件,係 指 符合下列任一信用 評 等等
級 者:
經 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 評 定,債務人 ( 發行人或保
證人 ) 長 期信用 評 等或債券發行 評 等 達 BBB- 級 以上。
經 期信用 評 等或債券發行 評 等 評 定,債務人 級 以上。 ( 發行人或保證人 )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長
Baa3
達
經
Fitch Ratings Ltd.
(
達
等
用 評 等或債券發行 評 評 定,債務人 BBB- 級 以上。 發行人或保證人 ) 長 期信
經中 華 信用 評 等股份有限公司 評 定,債務人 ( 發行人或保證
人 ) 長 期信用 評 等或債券發行 評 等 達 twBBB- 級 以上。
經 英 商 惠譽 國際信用 評 等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 公司 評 定,債
務人 ( 發行人或保證人 ) 長 期信用 評 等或債券發行 評 等 達
BBB- (twn) 級 以上。
經 穆迪 信用 評 等股份有限公司 評 定,債務人 ( 發行人或保證
人 ) 長 期信用 評 等或債券發行 評 等 達 Baa3.tw 級 以上。
三、第一
發行期 點 債權 不得超過 所 需之一定條件,包 10 年 ,且應具定額或定率之股 括 : 息 、 強 制 贖
間
回、 累積 、不具轉換 普 通 股之條件。
股 東 於 普 通 股股 東 會不得 享 有 表 決 權及選 舉 權,且不得 參 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