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4 -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P. 414

390     外匯業務法規彙編




                     (三三)央行          將異   常結匯案件資料            移送財    政  部賦稅署       供其查核所得申
                               報之    參考


                     受文者:財政部          賦稅署
                     主   旨:檢送       ×××    等二十人之「         民間   匯出款項結購外匯申報書」                  影  本及

                               外匯交易憑證         影  本,供   貴     署  查核    X  君  等二十人所得申報之             參
                               考  。

                     說   明:查     ×君   等二十人結匯金額            均在  二十萬美元以上。


                     (三四)指定銀行辦理國外匯款行指示以新台幣                                  付予    受款人之匯入匯

                               款得受理國外匯款行之詢價,                      告知   其應   付  新台幣等額之外幣

                                        84.10.19.  中央銀行外匯局(         84  )台央外字第(肆)         2074  號函


                     主
                               凡
                      旨:
                                    若
                               款, 指定銀行辦理國外匯款銀行指 經確認  該  匯入款依規定得   示  以新台幣付 新台幣時,受款銀行得受理  予  受款人之匯入匯
                                                                  兌
                                                                    成
                               國外匯款銀行之          詢  價,並    告  知其應付新台幣等額之外幣,請  查

                     說   明:一、  照。   復     貴行八十四年八月          廿  三日未列文號函。
                               二、本案      係  補充  說明本     局  八十二年四月        廿  三日(    82  )台央外    字  第

                                    (
                                         付款人之匯入款時,
                                       示
                                    指  肆  )○九三八號函相關規定,如國內受款人受領以新台幣  仍  應依本  局  (  84  )台央外     字  第
                                    (  伍  )一六四四號函或「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辦理,
                                    並由指定銀行依相關規定填報交易日報。
                     註  :說明二之函已          停止適    用,相關規定已           併  入「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

                          辦法」及修訂後之「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