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1 -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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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大陸對外匯管理之主要法規               321




                        投資  企  業  除  外。

            第  十 五條  :  擔  保項  下  對外  借  款需  要轉  換 為  人  民  幣  使用  的,應  當
                        按 照  國  家  外  匯管理  局  制  定  的資本  專 案  結  匯  有關  規  定
                        辦 理  。
            第  十  六條  :  外 匯  局對  擔  保項  下 對外  借  款成  本進行   監  督  和 指  導  。

            第  十  七條  :被  擔  保  人  為  境外機構的,應      當  符  合 下  列  條件  :
                          被 擔  保  人  為  境外貿  易 型  企  業的,其  淨  資產與   總  資
                          產的  比例   原則   上  不  得  低  於  10%  ;  被  擔  保  人  為  境外
                          非貿  易  型  企  業的,其   淨  資產與   總  資產的    比例  原則
                          上 不  得  低  於 15%  。
                          被 擔  保  人不  得  是  虧損  企  業。

            第  十 八條  :  對外  按 揭  擔  保項  下  的 房  地  產發展商應    當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已  經  得  到政府有關    部  門  的  樓宇  外  銷  許可或者   批
                          准 。

                          外 銷  樓宇  已 投入資金應     當  超 過  總  投資的  70%  。
            第  十 九條  :  《  辦  法 》  所  稱 對外  保 證  是  指 保  證  人 和  受  益人  約定  ,
                          當債  務人不    按  照  約定償   還 債  務或者   履  行  義  務時,
                          保  證  人 按  照  約定  承擔  償  還 責  任  或者  履  行  義  務的行
                          為  。

            第二   十  條  :  外 匯  局對對外  保  證 按  照下  列 規  定  管理  :
                          對中資銀行對外         出具  的融資     保  證  、融資   租賃  保
                          證  、補  償  貿  易項  下  的現  匯  履  約保  證  和  超  過  1 年  (  不
                          含 1 年  ) 的 延  期  付  款  保  證等  實行  逐  筆 審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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