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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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兩岸銀行業之互動環境與展望




            二、建立初步開放雛形                (1979-1983)  階段


                 鄧  小  平  上  台後,積極   推  動經濟發展,在        1978  年大陸第    十  一
            屆  三中全   會  中,  決 定  發  起系  列  的改革與開放      措施   。  諸  多  改革  措
            施  使 得  大陸的   生  產方式與所有       權 結  構  起了  變化,   衍生   對金融   服
            務的   需  求,也   使  得 大陸的金融改革,隨著經濟的改革開放,同

            步展開。
                 1979  年  起  ,陸  續恢復  或  建立  國  家專  業銀行,並     建立多元     金
            融機構    體系   ,同年,並      設 立  國  家 外  匯管理  局,也    容  許外資金融
            機構進入大陸        設  立代  表辦事處     。

                 在這段期間      內 ,大陸    為配   合  引  進外資與   拓  展外貿活動,       制
            定  了  相關的外    匯管制法規      ,同時,也開        始  有  了 保  險市場。
                 大陸於    1979  年開  始  實行外  匯 留  成制度   ,  出口企   業將   出口  所

            得  的外  匯  賣給  國  家 後,國   家  按  規 定  之  比例  ,  給予  企  業  和  地  方相
            當  的外  匯  留 成  額  度 ,日後,    企  業 若  有進  口  用  匯需  求,可在外    匯
            留  成 額  度內  ,以人   民  幣  按官  方  牌價購買    外  匯  。  1980  年,  為  使  留
            成  額 度  互通有無,中國銀行在            北京  、  上 海  等  12  個  城  市開  辦  了  外
            匯  調  劑  的業務。

                 此  時期的外    匯 調  劑  , 只允  許現  匯  交易  ,  賣  出  額  度  者  須先  配
            成  現  匯  ,  才  可進行  交易  。

            三、金融機構法制化與外匯調劑                      (1984-1988)  時期


                 1984  年中國人   民  銀行正式     專 業  執  行中  央  銀行的  職  能,大陸

            開  始建立了     以中  央  銀行  ( 中國人  民  銀行  ) 為  中  心  的金融  體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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