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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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章 韓國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經驗分析
創始人 投資人
100%資產
售出
51的股權
% 投資
%的售出
等於49
股
權投資
的財 發行與
金額
%的資產
產及51 現值 等額的
股票
SPC
約
理 給付資
資產管
委託契
產管理所
得款項
AMC
資料來源:同圖 3-2 , p137
註: AMC 管理、營運及處分合夥資產
股權比率可視情況作彈性調整
圖 3-3 KAMCO 辦理股權合夥之架構圖
保 留 餘值 方 案 (Residual Retention Scheme)
對於 買 賣當 時 難以正 確估 計 價值 的不良資產,
KAMCO 與投 資人協 議 於 未來 資產處 分 交易 完 成 後 ,
就
留
例
方
雙
額,以
同
餘 資產處 分 所 得價 意的比 金 扣 除投 ,各自 資的本金及其利 取得 其利益。保 息 後 之
餘值 方 案 的處理 步 驟 如下 :
投 資人經由 SPC 購買 KAMCO 的 特定貸 款, 並 且 給
付約 等於 該特定貸 款本金 10% 的 價 金。
在資產處理 後 扣 除投 資人在 管 理期間 付 出的金額
後
及利 息 ( 與投 息 資人依 以及 貸 比 例取 回自 之 餘 額,由 餘分
年
15%)
款金額
盈
照約
的
KAMCO
定
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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