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銀行法法令彙編(增修訂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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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銀行法法令彙編
八、釋 示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外幣放款有關擔保之規定。
財政部 90.4.3. 台財融 第 90731035 號函
主 旨 : 有關銀行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 依 同 一銀行 境 內 總 行或分
行所出具之 美 金 擔 保信用 狀 而 為之 美 金放款,並 由 借款人提 供
新臺 幣 資產為 擔 保, 是否 屬銀行法第 12 條所 稱 之 擔 保 授 信一
案 , 請依 說明二辦理, 請 查 照 轉 知 。
說明 : 二、 依主 旨所 詢案 例 如該 行 OBU 承 作外 幣 放款 徵 提 擔 保品之 情
形符 合中央銀行外匯 局 88 年 1 月 30 日 (88) 台 央外 拾壹 字
第 0400183 號函 規定, 且 上 開 美 金 擔 保信用 狀 已 以銀行法
12
第 信。 條規定之 信 案 擔 保品為 擔 保 者 ,於 擔 授 信 者 ,並應 得 依該 擔 保
範圍
內,
為
保
授
法
件屬銀行法之關係人
如授
32
條及第
九、 租賃 公司 第 因 資本 租賃 33 或營業 條 等 相關規定辦理。 得之本票或匯票得為銀行法第 12
而取
條第 3 款之擔保品。
90734695
「
主 旨 : 關於 貴會函 轉 ○○ 銀行 請 釋 財政部 租賃 90.4.17. 公司 因 台財融 租賃 第 或營業 而取得 號函
資本
之本 票 或匯 票 是否 符 合銀行法第 12 條第 3 款 得 作為 擔 保 授 信之
擔
票據 保品 為十足 ? 若 屬 該 款所 稱 之 擔 保品,則銀行 該 擔 保 票據 利 害 關係人提 得 否 供上 於借 述
期日
晚
到
之
擔
保辦理借款時,
款 到 期日 等 相關疑 義 」 乙 案 , 復 如 說明, 請 查 照 。
說明 : 二、銀行法第 12 條第 3 款規定對銀行 授 信, 得 提 供 借款人營業
交易所發生之應收 票據 作為 擔 保,所 稱票據依 銀行法施行細
則第 2 條,係指本法第 15 條第 1 項所 稱 之商業 票據 , 而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