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衍生性金融商品百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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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  有人在認股時所        須支付   的價   格  。
                      3.   認股權證  最  低價  值    (Minimum Value of a Warrant)  :

                        當一   普  通  股市價  減去   認股權證的      履  約價  格  ,差  額  為
                        正  時,  則  差  額 部分為其    最  低價  值;  當差  額  為  負  時,
                                          值
                                             為
                                                 。
                        則
                                                   而
                           稱
                        又  認股權證 為認股權證的  最  低價  理 論價  零 值   (Theoretical Value of a   認股權證的  最  低價  值
                        Warrant)  。 必須  注  意  的  是  ,認股權證所有的     條件皆   是
                        以  預 先約  定 的  方  式   (  如 期間、價  格  、  標  的  物  等  ) ,所
                        以在   買  進權證前    必須   先  估  算 好  可能發生的    最  大虧損

                        才  從事認股。
                      4.   認股權證  依  性  質 不同可分   下列二    者 :

                        (1)   認  購  權證   (Call Warrant)  : 持  有人有權於有效期
                            間 內或  到期日時,以       原  先約  定 的價  格買   入約  定 數

                            量 的 標  的股  票  。可  想而知   ,當現股價      格高  於 預 先
                            約
                                行此權利。

                            能  定  的價  格   (  履  約價  格  )   時,權證  持  有人  才  有可
                              執
                        (2)   認  售  權證   (Put Warrant)  :  持 有人有權於有效期間
                            內或  到期日時,以       原  先約  定 的價  格賣   出約  定 數 量
                            的 標 的股  票  。也  就是  當現股價     格 低於   預 先約  定 的
                            價 格  (  履  約價  格 )   時,權證  持 有人  才  有可能  執  行

                            此權利。

                     認股權證     是  具有  高 報 酬 、 高 風險   特  性的金融    工 具,在美
                 國、日本等國家股市已上市交易多年,台灣                      則  是  自  199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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