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衍生性金融商品百問
P. 131
9
11
持 有人在認股時所 須支付 的價 格 。
3. 認股權證 最 低價 值 (Minimum Value of a Warrant) :
當一 普 通 股市價 減去 認股權證的 履 約價 格 ,差 額 為
正 時, 則 差 額 部分為其 最 低價 值; 當差 額 為 負 時,
值
為
。
則
而
稱
又 認股權證 為認股權證的 最 低價 理 論價 零 值 (Theoretical Value of a 認股權證的 最 低價 值
Warrant) 。 必須 注 意 的 是 ,認股權證所有的 條件皆 是
以 預 先約 定 的 方 式 ( 如 期間、價 格 、 標 的 物 等 ) ,所
以在 買 進權證前 必須 先 估 算 好 可能發生的 最 大虧損
才 從事認股。
4. 認股權證 依 性 質 不同可分 下列二 者 :
(1) 認 購 權證 (Call Warrant) : 持 有人有權於有效期
間 內或 到期日時,以 原 先約 定 的價 格買 入約 定 數
量 的 標 的股 票 。可 想而知 ,當現股價 格高 於 預 先
約
行此權利。
能 定 的價 格 ( 履 約價 格 ) 時,權證 持 有人 才 有可
執
(2) 認 售 權證 (Put Warrant) : 持 有人有權於有效期間
內或 到期日時,以 原 先約 定 的價 格賣 出約 定 數 量
的 標 的股 票 。也 就是 當現股價 格 低於 預 先約 定 的
價 格 ( 履 約價 格 ) 時,權證 持 有人 才 有可能 執 行
此權利。
認股權證 是 具有 高 報 酬 、 高 風險 特 性的金融 工 具,在美
國、日本等國家股市已上市交易多年,台灣 則 是 自 199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