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銀行家雜誌第107期
P. 15

天然災害不斷,政府有必要事先做好規劃,為人民營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圖/達志影像)


                  回顧2011年芮氏規模9.0超級強烈地震重                        及強化公共建設措施,以減輕地震天災引發之
              創日本,造成日本東北鄰近太平洋的宮城、岩                             損害。
              手兩縣巨大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而福島核
              電廠因強震受損,引發反應爐之爐心熔毀風                              全民有義務為自身財產承擔風險
              險,不僅造成災區核電廠之營運中斷損失,更
              產生後續週遭生態浩劫及環境汙染等問題。                                   我國政府亦於2002年(921南投集集大
                  依據瑞士再保險(Swiss  Re)統計,自                       地震後)建立住宅地震保險制度,設立財團

              1970年起,合計已發生360次地震與造成                            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負責執行地震保險制
              累計100萬人以上死亡。當世界人口密度增                             度,提供社會大眾基本地震險保障,承保地
              加時,人員因天災而死亡的風險也就相對增                              震、地震引起之海嘯、洪水、山崩及火災等
              加。針對已開發國家而言,地震通常引發高                              房屋建築物財物損失。並負責規劃住宅地震
              額之經濟損失及顯著的人員傷亡,因此各國                              保險承保、理賠制度、共保業務、再保險安
              政府基於經濟永續發展及社會安全穩定考                               排、業務宣導等工作,成為台灣地震保險機
              量,皆制定政策重視事前損害防阻作業流程                              制的主要推手。





                                                                                         台灣銀行家2018.11月號 15







   1          5%     JOEE                                                                                                 ɪʹ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