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金融挺都更
P. 161

國際都更經驗





              徵收必須自己籌錢,因此使用的較少,地方政府也改善較完整的

              通知及補償正當程序,在各州有不同的因應對策。大多數地方政

              府不再做住宅社區的都市更新,而轉向可以活絡地方經濟又不需
              要徵收土地的再開發計畫。

                  不服徵收者往往不斷上訴法庭,大多敗訴,只有少數的案例

              打到最高法院要求釋憲。往往纏訟數10年而不止。
                  最有名的是2005年Kelo v. New London聯邦最高法院的判例,

              准許地方政府可以為了經濟發展徵收私人土地,轉售給另一個私
              人企業。該案雖然市政府贏了,但仍給予Kelo所代表的被徵收者

              相當高額的安置補償。不過,本案引發的後續效應是,全美國42

              州紛紛立法不能以經濟發展的理由進行徵收,除非真的是環境窳
              陋(blight)。因此破舊的市區徵收做都市更新被認為是唯一正當

              的做法。
                  此後,喧騰甚久的哥倫比亞大學擴大校區一案,紐約州最高

              法院於2010年判准州政府可以徵收哈林區(Harlem)17英畝土地

              作為哥倫比亞大學的衛星校區,不必地主的同意。哥倫比亞大學
              將在此窳陋地區投資63億美元購地並興建教育設施。這些徵收作

              為的前提要件就是:當地建物窳陋、為公眾使用或為公共利益。

              但不少公民團體反對,認為美國的法律是對徵收私地最友善的國
              家。






                                            149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