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2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P. 212

商業銀行可隨著業務性質是否存在「或有債權與債務」,而分成
                        「表內業務」(On The Balance Sheet)  與「表外業務」(Off The Balance

                        Sheet)  兩大類別。表內業務係指,「資產負債表」有關的業務項目;

                        表外業務的經營情況在「資產負債表」外反映,並以備註方式說明相
                        關「或有債權與債務」。實務上,表外業務另分為「衍生性業務」與
                        「非衍生性業務」。最常見的衍生性業務有:遠期契約、期貨、選擇

                        權與金融交換 (Swap);表外的非衍生性業務有:開立「擔保信用狀」
                        (Stand-By L/C)  與放款承諾 (Loan  Commitment)。惟不論表內業務或表

                        外業務,兩者主要的營業利潤均來自利息業務與手續費業務兩種。
                        「授信業務」的總放款報酬  (All-In Loan Rate) (又稱放款實質利率、有
                        效利率,本書簡稱此為「放款利率」),堪稱所有業務中獲利能力最高

                        的資產運用項目。將授信業務賺取的利息收入,減去承作此項業務而
                        負擔的利息支出,「餘額」即為授信業務創造的「淨利息利潤」(Net

                        Interest Margin;簡稱 NIM),通常是利息業務最主要的獲利來源。授信
                        業務既是銀行的「獲利」源頭,面對理性又有效率的 (Efficient)  金融

                        市場,必然強調「高報酬潛藏高風險」的業務績效假說。換句話說,


                       -200-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