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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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課│企業之間接授信業務介紹
企業除從銀行取得資金以利營運週轉與添購固定資產外,
還可藉由銀行的信用協助其開拓業務,運用「或有負債」方式
辦理之授信業務,即稱為「間接授信」。間接授信之本質上,
銀行並無資金的撥貸,而係以一種書面對第三者 (授信戶的相
對方) 出具履約承諾,其風險與資金的撥貸一樣,責任的履行
最後一樣要以資金負擔不能履約的損失,故承辦此類業務仍應
依一般授信原則審慎處理。
銀行與授信戶的債權人 (第三者) 約定,出具保證書,或
在票據上為保證之記載,擔保授信戶能依約履行責任;倘若授
信戶不能履行債務時,由銀行代負履行責任的授信業務,謂之
「保證」。銀行常見的保證方式如下:
一、簽發保證函
二、簽發擔保信用狀 (Standby L/C)
三、在本票上簽章保證
四、在債權憑證上簽章保證
保證函的內容應注意下列之記載:
一、保證金額應明確,否則易被視為無限的保證責任。
二、保證書上應明確記載有效期限;但保證責任之解除得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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