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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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台資銀行如何辦理大陸企業與大陸台商授信業務
五、追索權的有限性─傳統的融資方式,銀行關注項目投資
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
索權具有完全性;但項目融資方式如前述,係就項目本
身而言,銀行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
目自身以外任何形式的資產,項目融資完全依賴於項目
未來的經濟強度。
六、項目風險的分散性─由於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
有限性,決定著項目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
充分論證。因此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
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
方案,諸如:對於國家和政府建設項目中「看好」的大
型建設項目,政府可以透過靈活多樣的融資方式來處理
債務可能對政府預算的負面影響;對於跨國公司進行海
外合資投資項目,特別是對於沒有經營控制權的企業或
者是投資於風險較大的國家或地區,可以有效地將公司
其他業務與項目風險實施分離,從而限制項目風險或國
家風險;另外,由於項目融資資金需求量大,風險高,
往往由多家金融機構參與提供資金,並透過書面協議明
確各貸款銀行承擔的風險程度,因此融資風險得以分
散,但一般會形成結構嚴謹而複雜的擔保體系,所以對
於大型建設項目,特別是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運輸等
資金密集型的項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運作空間,諸
如:澳大利亞波特蘭鋁廠項目,由五家澳大利亞銀行以
及比利時國民銀行、美國信孚銀行、澳洲國民資源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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