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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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5 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外,尚有每 2 個月申報的加值
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簡稱營業稅),企業常為少繳營業稅,拿
了很多非公司費用或成本的發票,也造成稅務風險提高。會計
師依據合理性判斷來提醒企業憑證是否取得恰當,如過多成本
發票,依據產品特性及週轉率推估是否有漏開發票,例如貨運
業依據加油發票可推估里程數,並可推計營業額。企業也常拿
非屬公司的憑證,如公司業務只有北部卻有很多中南部單據及
勞務發票 (佣金、顧問費),但又無法提出資金流程證明及與企
業營業有關的合約書;或到了年底企業因費用不足拿了很多憑
證申報,常見的有於 11 至 12 月營業稅申報時補進貨發票,造
成先銷貨後進貨的情況,這都使企業的稅務風險提高。
依營業稅法第 19 條規定,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
務,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企業帳務應與資金流程配合,大多數的企業通常很難做到
這一點。大部分的企業主只重視損益表,但更重要的財務狀況
表 (資產負債表) 及資金來源運用表 (現金流量表) 則很少做
為其營運的參考。以某個案為例:某家公司曾有會計人員將已
收到而沒有抬頭的票據存入自己帳戶,然而公司卻一直沒有發
覺此情形。直到公司老闆來電詢問報表明明賺錢為什麼公司一
直缺錢,此事才受到重視。公司經過週轉率分析後,老闆發現
公司資金約短少 200 至 300 萬元或更高。最後,經由對帳後,
果然發生會計人員挪用公司資產之情形。因此,做好「保障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