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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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 5 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外,尚有每 2 個月申報的加值

                        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簡稱營業稅),企業常為少繳營業稅,拿
                        了很多非公司費用或成本的發票,也造成稅務風險提高。會計

                        師依據合理性判斷來提醒企業憑證是否取得恰當,如過多成本
                        發票,依據產品特性及週轉率推估是否有漏開發票,例如貨運

                        業依據加油發票可推估里程數,並可推計營業額。企業也常拿
                        非屬公司的憑證,如公司業務只有北部卻有很多中南部單據及

                        勞務發票  (佣金、顧問費),但又無法提出資金流程證明及與企
                        業營業有關的合約書;或到了年底企業因費用不足拿了很多憑
                        證申報,常見的有於 11 至 12 月營業稅申報時補進貨發票,造

                        成先銷貨後進貨的情況,這都使企業的稅務風險提高。



                           依營業稅法第 19 條規定,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
                         務,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企業帳務應與資金流程配合,大多數的企業通常很難做到
                        這一點。大部分的企業主只重視損益表,但更重要的財務狀況
                        表  (資產負債表)  及資金來源運用表  (現金流量表)  則很少做

                        為其營運的參考。以某個案為例:某家公司曾有會計人員將已

                        收到而沒有抬頭的票據存入自己帳戶,然而公司卻一直沒有發
                        覺此情形。直到公司老闆來電詢問報表明明賺錢為什麼公司一
                        直缺錢,此事才受到重視。公司經過週轉率分析後,老闆發現

                        公司資金約短少 200 至 300 萬元或更高。最後,經由對帳後,
                        果然發生會計人員挪用公司資產之情形。因此,做好「保障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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