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大陸企業徵信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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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 (ECFA) 和兩岸金融監
管合作備忘錄 (MOU) 的正式生效,實標幟兩岸金融開放鳴槍
起跑。依據兩岸經貿的貨幣結算代理行資料交換機制,建立兩
岸徵信平台對接,及信用報告相互代理查詢和應用機制,以建
構共同順勢而為的制度優勢;對兩岸金融及徵信機構,及時瞭
解企業經營的信用資訊情況,產生積極的資訊交流作用。
三、兩岸徵信平台對接的探討
至於如何促進兩岸徵信平台對接,可從以下各方面來探
討:
1. 以兩岸央行主導的徵信平台合作為切入點,逐步形成兩
岸徵信體系的對接運行機制。以大陸方面的中國人民銀
行徵信中心與臺灣的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進行洽
商,在 ECFA 和 MOU 框架下,簽訂信用資訊徵集及交換
的操作細則協定。就兩岸徵信平臺的對接內容、對接程
度、介面設計及運作模式,徵信資料的來源範圍、篩選
標準、交換機制及信用產品交易機制等達成共識,實現
兩岸公共徵信平台間的基礎資料聯網。
2. 在操作上,按照先易後難、因繁就簡及循序漸進的原
則 , 先 將與大陸銀行發生信貸關係臺資企業內的 母 公
司、關聯公司、為臺資企業擔保的企業信用資訊,以及
在大陸投資的臺胞個人資訊,逐步納入徵信平台對接的
交換。
3. 以兩岸互設分支機構的商業銀行為契機,逐漸形成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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