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大陸企業徵信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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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企業必須要有所認知,有信用交易免不了有可能會
發生呆帳,亦即呆帳之發生,顯然與信用交易相伴而來,且既
然給客戶信用額度,則需思考如何達到放帳能夠完全回收。而
一般專設信用管理部門的中小企業,帳款之催收都由銷售人員
或財務人員負責。倘若設立了信用管理部 (課),則要負責此項
工作之執行,當然其最主要的任務是要能如期把錢收回來,不
應讓應收帳款影響到整個公司資金之調度與利潤,同時要以最
低之收款費用達到最高的資金運用。
至於中小企業設立風險管理部門雖未普遍,但隨著市場經
營環境丕變,有愈來愈多的企業有此風險意識;再者,企業要
設立信用管理部門應做全盤性的思考,並且要有整體的概念。
2013 年 3 月 15 日,醞釀十年的中國大陸《徵信業管理條
例》正式,頓使徵信業有法可依。隨著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
協定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及兩
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 MO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的正式生效,標誌著兩岸金融開放鳴槍起跑。依據兩岸經貿的
貨幣結算代理行資料交換機制,建立兩岸徵
信平台對接及信用報告相互代理查詢和應用
機制,建構共同順勢而為的制度優勢,對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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