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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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中心之組織分工
Ⅰ. 涵蓋徵信、授信、外匯、覆審、催收、票據處理等業
務,其組織定位與總行各部室平行,下設經理一人,位
階相當於總行部室主管。
Ⅱ. 在區域中心轄區內之營業單位經理授信權限多半縮減或
甚至無授信權限,分行負責受理客戶案件申請及送件,
區域中心之放款審議委員會負責准駁分行所申請之案件
或區域中心之行銷業務專員 (Relationship Manager, RM)
所招攬之授信案件。
Ⅲ. 按目前國內金融機構成立之區域中心實際運作情形,經
查有利用營業單位所申設之非營業用辦公場所招攬案
件、與客戶接洽、徵審及准駁,而帳列營業單位者;或
依附營業單位對外招攬案件、與客戶接洽、徵審及准
駁,而帳列營業單位者;或純粹辦理營業單位後送案
件,辦理徵審作業及催理作業,而案件之准駁則由營業
單位回歸銀行內部分層負責權限等不同運作方式。
區域中心之作業風險
Ⅰ. 組織變革風險:作業處理流程的轉變、區域中心地點的
設置、員工職務上的調動及人員再訓練教育,對員工產
生一定的衝擊。
Ⅱ. 經權削權:壓縮到分行經理的授信權限或者完全無授信
權限,這將使得分行經理喪失與客戶議約能力,產生客
源流失風險。
Ⅲ. 客戶之往來習慣改變:隨著原有作業流程改變,客戶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