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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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防備借款戶不能或無法就其主要財源,履行還款時,仍可以

                                處分擔保品以為債權之確保。
                                    銀行辦理不動產放款,對擔保品應更深入瞭解其市場性、變

                                現性,以及承擔債權之能力。




















                                3.3  授信對象風險


                                    銀行授信對象之風險控管,除防杜遭詐騙集團或企業,以不
                                當手段或不實交易所欺瞞外,尚需防範者,如:


                                1.  利害關係人之授信風險
                                  集團企業背景銀行常將不動產放款當作其裹腳布一層加一層掩

                                  飾包住集團的資金風險,或像小叮噹的百變袋或任意門 (千變
                                  萬化的鑑估方式,永遠擔保十足),亦即採擔保品之鑑估規定刻

                                  意簡化、模糊及製造彈性做法,利益衝突未迴避等問題。

                                2.  集團企業授信之風險
                                  對集團企業之關係企業及與其具有同一經濟關係企業之授信,

                                  應注意其企業間相互交叉持股,相互進、銷貨及資金借貸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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