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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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借款戶提供之財力證明文件較簡單


                                 借款戶提供之財力證明資料,如:薪資單、在職證明、薪資

                             證明及存摺影本等,常因借款金額不大,且財力證明資料確認時
                             間較費時,授信經辦員往往選擇相信借款戶。



                             四、作業成本較高

                                 因借款金額小、件數多,銀行為集中服務效能,多以建置客

                             服中心 (或消費金融區域中心)  及後台作業中心處理,不論借款
                             金額高低,採取標準化作業流程,作業成本相對較高。



                             五、分期還本付息壓力較大


                                 消費金融案件之還款條件,多採分期攤還本金及按月繳息方
                             式,對借款戶而言,每期還款壓力較大。



                             六、金融同業間之競爭利器

                                 1991 年間新銀行陸續設立後,各家銀行初期為提高業務實

                             績,無不卯足勁,以爭取公營行庫房屋貸款或信用貸款客戶為首
                             要策略,採行平轉或承作利率以低於公營行庫承作利率一碼以上

                             利率爭取客戶,以鞏固及拓展其服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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