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2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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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主管機關機關對銀行之檢查評等
近年來世界主要金融監理機關受限於有限監理資源,為有效
提升監理效能與效率,多已採用風險導向之監理 (檢查) 制度,
使監理與稽核人員於辦理實地檢查前,即能掌握受檢機構之主要
風險類別及暴險大小,並將監理資源投注於重要風險業務項目,
以有效監控銀行之風險變化與管理運作。
銀行在從事各項經營管理時,會依自訂之「風險管理政
策」,將各項業務可能產生之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內,並
確保在符合資本適足性之情況下,達成風險與報酬合理化之目
標。銀行風險管理之主要目標,是在使銀行內部各單位對風險管
理取得共識。透過有效風險管理機制之建立,協助新金融商品之
開發,確保銀行之健全發展;管理階層亦能依據適當之風險管理
資訊進行決策,於風險與報酬間取得均衡,進而提高股東價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 自 100 年起已對各
銀行之檢查作業,採行以風險為導向之查核方式,該會參考銀行
公會「風險管理實務範本」、國外監理機關風險管理監理規範,
進而試評銀行之風險管理組織、風險管理策略、風險管理流程、
各類風險作業情形及風險管理資訊系統等運作情形。並為落實風
險導向之檢查機制,該會經參酌國外做法,並衡酌我國金融監理
重點及檢查實務後,就財務健全度、法令遵循、消費者保護及風
險管理等四大面向,建置完成本國銀行檢查評等制度,並配合修
正相關檢查報告格式、檢查手冊及檢查資料清單。同時,自 2011
1 相關檢查評等資料來源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網站 http://www.feb.
gov.tw/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