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9 圖 18-2 檢查評等構面圖 至於其整體架構則以上該四個制度構面為第一層,再以資本 適足性等 16 個子評等項目為其第二層,最底層則建置 56 個評鑑 細項,架構圖如圖 18-3。而其評等層級如圖 18-4 所示,各層權 重,則以參考美國 CAMEL 制度,由檢查人員做主觀判斷其影響 度之強弱,加權計算出其總評等得分,並以 A 至 E 為等級高低之 區別 (A 級最優及 E 級最差),如圖 18-5。但該四個構面,除財務 健全度為量化指標外,其餘三個構面則為質化主觀判斷之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