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9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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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買方的主要義務為

                                      負責按契約規定支付價款。
                                      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運費,並給予賣方關於船名、裝

                                        船地點和要求交貨時間的充分通知。
                                      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核准書,並辦理

                                        貨物進口以及必要時經由另一國過境運輸的一切海關手
                                        續。

                                      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收取賣方按契約規定交付的貨物,接受與契約相符的單

                                        據。
                                2.  本案例悠記公司依 TNN 公司之國際信用狀約定交貨條件生產

                                  製造聖誕玩偶,惟悠記公司為維持一定利潤,而要求製造商將
                                  半數玩偶 (即 7,500 個)  之填充棉重量及玩偶布料減少 10 公克

                                  用量,以維持一定利潤。本案例悠記公司曲解信用狀約定交貨
                                  條件中,所提可容忍玩偶填充棉重量不得少於 5 公克之認知,

                                  而以每個玩偶重量均少 5 公克,則 15,000 個玩偶之總重量誤
                                  差即達 75,000 公克;悠記公司自認如將其中半數玩偶 (7,500

                                  個)  每個均少填充 10 公克,則仍在總重量誤差範圍,應符合
                                  信用狀之約定條件,其認知是有誤的。

                                3.  筆者猶記我國外銷市場相當繁榮的年代,台灣出口至世界各地
                                  之產品相當可觀,出口貿易或三角貿易相當暢旺時,常聽說出

                                  口產品量與約定條件略有誤差,一般是可接受的。惟本案例悠

                                  記公司誤解總誤差重量概念,如按信用狀之約定,係指玩偶在
                                  填充過程中,如無法百分之百達每個 300 公克,超重或不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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