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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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額度訂定


                                1.  銀行對投資週轉金貸款額度之核算,宜注意下列事項:
                                  (1)  就借款戶最近 1 年稅後盈餘表現,徵提借款戶營運計畫及

                                      投資績效報表。
                                  (2)  檢視借款戶最近 3 年投資對營運之影響;並研判其經營前

                                      景與資金缺口。
                                  (3)  分析與考量借款戶是否因投資報酬回收期不定,或因景氣

                                      因素,而影響其可動用之資金部位。
                                  (4)  分析借款戶與關係人間之資金借貸情形,瞭解公司資金是

                                      否有貸予關係人,或公司營運悉依賴關係人挹注等情形。
                                  (5)  暸解借款戶與其關係 (關聯)  企業間,是否相互持股或相互

                                      進銷貨,進而分析關係人間交易之真實性。

                                2.  授信經辦員對借款戶實際資金需求之核算,宜注意下列事項:

                                  (1)  查詢借款戶於聯徵中心之最新信用資料,分析近期於其他
                                      金融機構新增借款金額,以確認投資報酬回收前,借款戶

                                      是否足以承擔金融機構之借款本息。
                                  (2)  參酌簽證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公司自編財務報表及客戶陳
                                      述關係人間之借貸情形。

                                  (3)  檢視借款戶所簽訂投資契約或意向書,分析可再貸予投資

                                      週轉金額度為=借款戶陳述未來投資時尚需投入之資金-
                                      已洽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之借款餘額-透過票券市場已取得

                                      之資金-發行公司債 (或可轉換債)-關係 (關聯)  企業或
                                      負責人之資金借貸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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