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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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度訂定
1. 銀行對投資週轉金貸款額度之核算,宜注意下列事項:
(1) 就借款戶最近 1 年稅後盈餘表現,徵提借款戶營運計畫及
投資績效報表。
(2) 檢視借款戶最近 3 年投資對營運之影響;並研判其經營前
景與資金缺口。
(3) 分析與考量借款戶是否因投資報酬回收期不定,或因景氣
因素,而影響其可動用之資金部位。
(4) 分析借款戶與關係人間之資金借貸情形,瞭解公司資金是
否有貸予關係人,或公司營運悉依賴關係人挹注等情形。
(5) 暸解借款戶與其關係 (關聯) 企業間,是否相互持股或相互
進銷貨,進而分析關係人間交易之真實性。
2. 授信經辦員對借款戶實際資金需求之核算,宜注意下列事項:
(1) 查詢借款戶於聯徵中心之最新信用資料,分析近期於其他
金融機構新增借款金額,以確認投資報酬回收前,借款戶
是否足以承擔金融機構之借款本息。
(2) 參酌簽證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公司自編財務報表及客戶陳
述關係人間之借貸情形。
(3) 檢視借款戶所簽訂投資契約或意向書,分析可再貸予投資
週轉金額度為=借款戶陳述未來投資時尚需投入之資金-
已洽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之借款餘額-透過票券市場已取得
之資金-發行公司債 (或可轉換債)-關係 (關聯) 企業或
負責人之資金借貸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