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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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諮詢作業,但不含該項業務授信審核之准駁」及第 3 條第
2 項「第 9 款至第 11 款有關貸款行銷作業委外,應由金融機
構自行辦理客戶及關係人之對保簽章作業」等規定不符。
2. 金聖公司受理客戶汽車貸款,對客戶填送「個人資料查詢同意
書」,未經直屬主管於該同意書傳真本上覆核簽章,亦未經照
會人員電話照會被查詢人後簽章,而逕傳真予該行查詢,個人
資料之保護措施不足。
3. 研訓商銀將查詢借、保戶於聯徵中心之信用資料,經轉複製於
word 檔案,再以電子郵件或網路系統傳送方式提供予金聖公
司之行為,是與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會員規約第 15 條「查詢所
得之信用資訊,應嚴限內部參考,不得對外公開或移轉他
人。」之規定不符。
4. 研訓商銀依金聖公司未經訪價而逕認定車輛市價與借款金額,
除未確實對汽車廠商及中古車商各款汽車年份之買賣與成交行
情資料,對租賃公司所送申貸汽車擔保品之車況與事故紀錄,
亦未加以查證其轉手價值,鑑估作業至為草率,相關徵審主管
亦未盡其督導之責。
5. 本案例研訓商銀之稽核單位,未依銀行內部規定對委外公司辦
理查核,除無法確認業務單位及督導部門是否確實遵守銀行內
部法令規章,對業務承作中所潛藏信用風險,亦未確實查核揭
露,確反而逕行揭示查核結果與該行內部規定相符,顯有填載
不實或偽造文書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