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0 - 贏戰台股-有錢人也想學的基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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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董事長在 2010 年初曾多次對台灣媒體表示,有意在台

                              收購海產加工廠,並規劃將旗下連鎖餐飲「阿一天下」分拆上
                              市。因為此利多訊息並未於新加坡同步刊出,所以讓 TDR 價

                              格大漲後與原股溢價差逾 80%,被證交所列為注意交易資訊
                              股票,後來更在 2011 年財報中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

                              見」的報告,揭開經營的危機黑幕,股價從高峰 17.9 元一直
                              跌到 1.08 元,只留下一些殘值,真是慘不忍睹。








                                  接二連三在 TDR 市場爆發爭議,主管機關立即著手強化

                              監管機制。證交所董事會先增訂了 TDR 不宜上市條款,要求
                              主辦承銷商在一定期間內,協助 TDR 公司加強財報揭露,並

                              且增訂變更交易、停止買賣及終止上市的原因。包括現任董監
                              事、總經理、公司負責人最近三年有違反誠信原則行為,及曾

                              受上市地 (國)  證券主管機關或交易所情節重大之處分,或所
                              營事業嚴重衰退者,都列為不宜上市條款。

                                  此外,證交所並宣布,已掛牌的 TDR 公司若發生未依期
                              限公布財報、淨值低於股本二分之一、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假
                              設存有重整重大疑慮、或無法表示意見、無力償還到期公司債

                              及金融機構退票等變數,證交所可將 TDR 打入全額交割。若
                              TDR 個股淨值低於股本三分之一,連續 3 個月流通單位少於 1

                              千萬個單位,證交所也可要求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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