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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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台大陸地區人民開戶
1. 持台灣地區居留證或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之在台大陸地區人
民,得開設「活期性存款」及「定期性存款」帳戶。
2. 持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原為入出境管理局),所核發上述以外
證件之在台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台幣存款帳戶,得選擇「一
家」銀行,並以開設「活期性存款帳戶」為限。
3. 受理經許可來台之大陸地區人民開設新台幣存款帳戶,除應憑內
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原為入出境管理局) 核發之證件辦理外,並
應留存內政部核發之統一證號。
存款利息計算方法
目前銀行一般慣例,新台幣存款利息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活期性存款
按日計息,每日存款餘額之和 (即總積數) 先乘其年利率,再除以
365 即得利息額。
(二)定期性存款
足月部分按月計息,不足月部分,按日計息。
本金乘 年 利率、 月
數,再除以 12 即得利息
額,不足一月之畸零天數
部分,則按日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