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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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收取利息,其收取與否決定於當天銀行在央行的總資金進出
狀況。
2. 銀行宜保留轉嫁所增加資金成本之權利,故授信條件宜加一句「銀
行所增加之資金成本,應由借款人負擔」。
附註:央行即時總額清算機制 (RTGS)
中央銀行的即時總額清算機制 (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 RTGS),已
於 91 年 9 月 16 日正式實施。
中央銀行表示,RTGS 制度可降低金融業清算風險以及系統性風險。
由於該系統採取即時逐筆清算資金方式,因此央行提供金融機構在設定額
度內可向央行融通資金,辦理「日中透支」。而為了讓金融機構有充裕時
間調適,實施初期 6 個月內暫時不收取利息。
RTGS 系統上路後,金融業的同業間資金調撥,採取現時完成支付比
率規定,也就是在每日下午 2 點 30 分以前,票券公司必須完成當日支付總
額的 30%,銀行必須完成 50%,而在下午 4 點 30 分以前,票券與銀行均
需完成支付總金額的 80%。
為協助金融機構調度資金,中央銀行允許金融機構運用擔保品,向央
行設定質借金額,進行日間透支,但為了避免日間透支被濫用,因此央行
依照央行擔保放款融通利率,按分鐘計息。
央行表示,金融機構日間透支必須在每日下午 5 點 10 分前償還,但為
了因應新制實施,初期准許金融機構延後半小時償還。若在上述時間內未
償還,次一營業日將會加收 1.2 倍罰息。若連續兩營業日違規,將暫停對
該金融機構進行日間透支。
央行強調,由於 RTGS 係採立即逐筆清算機制,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管
理非常重要,各金融機構應當督促相關單位加強內部資金管理。
RTGS 正式上路,對於我國金融市場資金的調度作業,將是一大進
步。目前包括歐洲、美國、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等地,均已採用這
項制度。此舉將讓台灣金融市場更邁向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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