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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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借戶為投資位於台北市文山區之土地,並於其上興建地下 4 層、地

                               上 10 樓層之住宅大樓,向分行申請 4 年期土建融額度業已完成簽
                               約手續。
                            3.  借戶近年因無推案,致無營收金額,營運所需週轉金主賴業外投資

                               之股利收入挹注,97 年 1 至 7 月因進行本案基地整地等相關費用
                               支出增加,且轉投資公司之股利尚未入帳,致稅前虧損。



                       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借戶已申請建造執照,惟取得時程不若預期,致無法依原授信承諾
                               條件,於本案首次動用日起 6 個月內取得建造執照。

                            2.  洽請分行將其原授信承諾條件中之「本案首次動用日起 6 個月內取
                               得建造執照,1 年內動工興建房屋,否則銀行得無條件收回放

                               款。」變更為「本案首次動用日起 9 個月內取得建造執照,餘同
                               前。」

                            3.  本建設集團營建經驗豐富,推案紀錄良好。本案基地立地條件尚
                               佳,鄰近明星學校,基地三面皆有視野景觀,環境優雅寧靜。

                            4.  保證人營建事業經驗佳,亦擔任某金控董事及某銀行常董,及某一
                               知名食品公司之董事長,資信良好。
                            5.  本建案樣品屋已搭建完成,並將委託廣告公司代銷,產品規畫 30

                               坪至 80 坪/每戶,合計推出 50 戶,未來銷售可期。



                       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為應其實際需要,宜同意其延期建照申請取得時間,惟應酌收承諾
                               費。
                            2.  若在承諾期間後仍未取得,本案貸款即視為到期,即須無條件還

                               款。除非收不回來,不宜以提高利率,或增加擔保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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