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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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固定資產成本

                                  一般而言,企業以成本為固定資產入帳之依據,成本包含為取得

                             資產及使其達到預期可使用狀態的所有支出。例如,工廠機器的成本
                             包含購買價格、由買方支付的運費及安裝成本,成本一旦確定,企業

                             通常即以此金額為續後資產耐用年限內相關成本衡量的基礎。
                                  以下就資產的主要類別分別介紹成本原則的應用。


                                1. 土地 (Land)

                                       企業通常為設立總部或是建置廠房而取得土地。土地的成本
                                  包含 (1)  現金購買價,(2)  手續費,如房地契及律師費,(3)  不動

                                  產經紀人的佣金,與 (4)  財產稅及留置權。假設土地現金價格為
                                  $60,000,且買方同意支付應計稅款$5,000,因此土地的成本為

                                  $65,000。
                                       企業為使土地達到預期可使用狀態的所有成本應列入土地成

                                  本,當企業取得閒置土地時,土地的成本包含清除土地廢棄物、

                                  排水、填平及整理土地,有時候為了建屋而取得的土地尚需先拆
                                  除舊有的建築物,拆卸及移除成本扣除相關廢料售價後之餘額亦
                                  列入土地之成本。

                                       例如,海因公司以現金$1,000,000 取得一塊土地,土地上原

                                  有之舊倉庫拆除後淨成本為$60,000 (拆除成本$75,000 扣除廢料
                                  出售價格$15,000)。此外,尚有律師費$10,000 及不動產經紀人佣
                                  金$80,000,根據上述支出,土地的成本為$1,150,000,其成本計

                                  算過程與認列取得之分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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