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伊斯蘭金融-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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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伊斯蘭資本市場
一、伊斯蘭債券市場
古時候的阿拉伯商人因長期外出經商,隨身攜帶的資金及財
產有限,但經商期間常有購買貨物或其他支出的資金需求;因而
便透過訂立債務契約的方式,使債權人持有債務證明,擁有對債
務人之資產所有或使用的請求權,為當時廣泛使用之資金融通方
式,亦顯示出穆斯林在當時即已有債券融資的概念。在現代的伊
斯蘭金融推行初期,並未有遵循伊斯蘭律法之債券商品。直到約
旦於 1978 年,開始嘗試設計符合伊斯蘭律法的債券商品;1981
年,巴基斯坦也跟進。但因所設計商品本身的結構欠缺完整性,
以及當時市場透明度不足的情況下,使其無法獲得市場的認同。
隨後於 1983 年,馬來西亞成功設計出第一檔伊斯蘭債券
(Sukuk) ,即 由馬 來西 亞政 府所 發行 的「 政府 投資 憑證」
(Government Investment Certificates),為第一檔兼具債券功能及
伊斯蘭金融特質之金融商品;當時的運作方式與傳統的零息債券
相似,即債券不付息且為折價發行,但債券之資金運用必須符合
伊斯蘭律法之規定。
隨著傳統金融市場的資產證券化發展,已然成為伊斯蘭債券
重要的創新來源。因而在 1990 年代,伊斯蘭債券改以資產抵押
(Asset-backed) 的方式發行,所有伊斯蘭債券皆與一實體之標的
資產相連結,使之更為符合伊斯蘭金融之商品對價原則,成功地
吸引傳統市場和伊斯蘭金融市場的投資者;因而無論是伊斯蘭或
傳統之國際企業、國家政府單位或金融機構,都開始選擇投資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