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伊斯蘭金融-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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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資產 (Assets)

                                    傳統銀行透過吸收存款來承做放款業務,以賺取利息收
                                入,並從事資金投資活動來提高銀行的獲利,均為銀行的主

                                要收入來源;所以,傳統銀行的資產項目以放款業務和投資
                                活動為主。然而,伊斯蘭銀行因為不得從事與利息相關的業

                                務,因而其所承做的業務範圍比傳統銀行更為廣泛,使得伊
                                斯蘭銀行的資產項目更為多元化,主要以到期日之長短為分

                                類。在短期的貸款部分,主要以買賣契約為主,例如伊斯蘭
                                銀行以本利銷售 (Murabaha)  的放款方式,將資產轉賣給客

                                戶以收取利潤,或銀行以支付預付款 (Salam) 的方式給予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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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資金融通的管道;而中期投資的業務包括租賃  (Ijara)  及
                                彈性償還 (Istisna)  等方式;對於期間較長的業務,則採合
                                夥之融資方式,如合資經營 (Musharakah)。此外,銀行亦

                                提供部分付費的服務,如顧問服務 (Joala)、保證 (Kifala)

                                等,這些付費服務將列入資產項目,但一般西方式會計原則
                                皆視為表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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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 AAOIFI  會計準則規定,任何採用租賃 (Ijara)  模式的業務,無論是營
                            業租賃或融資租賃皆須以營業租賃的型式入帳。詳見「Accounting, Auditing
                            and Governance Standards for Islamic Financial Institutions」(AAO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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