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貳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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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口押匯相關疑難問題 235
開 Sec L/C 之 Master L/C 是否押匯,若已押匯其貨源是否來自 Secondary
L/C 之受益人,如果貨源來自 Secondary L/C 之受益人,其貨款之流向是
否有違背代位清償之原則。如果貨源非來自 Secondary L/C 之受益人,融
資銀行當可向信保基金理賠予以代位清償。因此,信保基金為調查是否
違反代位清償之規定,必須先瞭解 Master L/C 押匯情形,所以要求貴行
提供 Master L/C,俾瞭解原委。
若 Local L/C 之開狀銀行未便提供 (正本由開狀申請人領回或遺失) 可
由融資銀行或信保基金具函向 Local L/C 之開狀銀行查詢原 Master L/C 之
押匯情形,若原 Master L/C 未押匯,表示交易未完成,當然無款項之交
付,信保基金則當然理賠。若原 Master L/C 已經押匯,可以向 Local L/C
之開狀申請人查詢貨源是否來自 Local L/C 之受益人以資憑辦。